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技儿科病房楼(PPP)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技儿科病房楼(PPP)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技儿科病房楼(PPP)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FWS2016-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雪芳
项目联系电话:15510162224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双河路39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院长 电 话:15506556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张瑞 电话:15965662347
代理机构地址: 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1528.7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3月27日 08:30至2017年03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潜在申请人,2017年03月27日-2016年03月31日(8: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室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文件费300元/本)。(过期不予受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资格预审申请人具备现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选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履约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4.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贰千万元(¥20,000,000),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申请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5.融资能力: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运营相适应的资金保障能力及投融资能力,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申请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总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6.财务状况:资格预审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均为盈利,且最近连续三年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7.技术能力:资格预审申请人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最近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贰亿元以上的房建类项目不得低于1个(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8.企业信誉:资格预审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禁止进入菏泽市政府采购市场。 9.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上1--8项的条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2.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领取采购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谈判。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4-1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9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牡丹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技儿科病房楼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技儿科病房楼PPP项目 ;
项目编号: HCFWS2016-008;
二、项目授权主体:菏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项目实施机构: 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
四、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面积38.65亩,占地面积约25769.00 m2,总建筑面积6691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病房楼1栋(地上19层,地下2层)、门诊医技楼1栋(地上4层,地下2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310.00m2,地下建筑面积18600.00m2。项目设置床位500张。项目总投资约 41528.7万元;
2.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为12年;
3.合作模式:
3.1运作模式:本项目按照“BOT方式”运作;
3.2投资结构:由本次政府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95%,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出资比例为5%。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 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资格预审申请人具备现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选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履约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4. 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贰千万元(¥20,000,000),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申请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
5.融资能力: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运营相适应的资金保障能力及投融资能力,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申请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总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6.财务状况:资格预审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均为盈利,且最近连续三年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7.技术能力:资格预审申请人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最近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贰亿元以上的房建类项目不得低于1个(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
8.企业信誉: 资格预审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禁止进入菏泽市政府采购市场。
9.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上1--8项的条件
六、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
2.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领取采购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谈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潜在申请人,2017年03月27日-2016年03月31日(8: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室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文件费300元/本) 。(过期不予受理)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②、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⑤、最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
⑥、申请人为施工方的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肆亿元以上的房建类项目合同;
⑦、申请人企业注册地检察部门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⑧、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申请人在进行资格预审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供全部材料,其他联合体参与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
1、申请单位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对合作模式做出响应,提出预期投资总额);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4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 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 二室 (菏泽市昆明路牡丹区委西邻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人应为副总经理以上级别。
九、联系方式
1、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郝雪芳 电 话:15510162224
联系人:李院长 电 话:15506556066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双河路3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瑞电话:15965662347
邮箱: sdfzcx01@163.com
联系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邮编:274000
2017年3月24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贰千万元(¥20,000,000),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申请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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